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饮料1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蜂产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本省餐饮食品3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东市乐都区鸿瑞美食城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油炸面制品(油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224.0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海东市乐都区鸿瑞美食城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餐饮糕点(蛋糕),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270.89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三)海东市平安区伊香源馍馍店加工/自制的油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184.4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本省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 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 茶叶及相关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7、 炒货食品及坚果其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8、 蜂产品合格产品信息
9、 食用农产品合格产品信息
10、 蔬菜干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11、 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12、 本省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1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 月 29日
日期:2017-03-31
本文: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7年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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