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2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肉制品等12类10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水果制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豆制品7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蔬菜制品26批次,调味品16批次,糕点9批次,酒类5批次,肉制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沈阳德味霖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的新疆枣片(水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35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扶余市佰福荣东瑞商贸中心世纪王朝店销售的标称来自光复路顺德干果商行的枣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83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吉林、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食品抽检合格20181112
本文: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食品2批次不合格
文章地址:https://www.cnjiucha.com/techan/gonggao/203075.html 转载请保留链接地址
本文资讯来源网络,仅供用户参考,如用户将之作为消费行为参考,敬告用户需审慎决定。
上一篇:河北省:抽检50批次食品全部合格
下一篇: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182批次食品 4批次不合格
标签: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食品2批次不合格
“卡乐比”、“白色恋人” 在上海中食
“卡乐比”、“白色恋人”在上海中食展召开全国招商发布会2019年5月14日,备受瞩目的第二十届SIALCHINA中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会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开...
让人热泪盈眶!当年被炸中国使馆前,现在摆
来源:牛弹琴谢谢这位去缅怀并拍照片的网友 (一) 早晨起来,就看到网上的一张图片,当年被空袭的中国驻南联盟旧址纪念碑前,现在摆满了鲜花。 一束又一束。 一晃,20年就...
恩施玉露:沐浴春风身价高 茶企、茶农共
云上恩施报道 (融媒体记者 陈兴璐 谭双石)俗话说“一两春茶一两金”,近期,恩施市春茶开采,吸引全国各地茶商前来抢收、抢购。其中恩施玉露更是大受热捧,为当地茶企和茶...